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
安阳八里庄遗址最新考古发现发布******
受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委托,2022年4月,安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在安阳市文峰区(高新区)原小八里庄村南地,新发现并确认一处以裴李岗文化为主体兼具磁山文化因素的新石器中期聚落遗址。近日,在2022年度河南考古工作成果交流会上,安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发布。
八里庄遗址分布区呈不规则椭圆形,东西最宽约230米,南北长约150米,现存面积约2.7万平方米。在遗址分布区西南侧,钻探出一条古河道,大致呈西北——东南流向。
2022年发掘重点是在遗址区东部、西部边界处开挖的两条探沟,目的是探讨遗址形成、废弃成因及与古代环境之间的关系,了解遗址外围有无人工开挖的壕沟、有无更早人类活动遗存等现象。其中,东探沟为正东西向,长27米,宽2米。西探沟方向与钻探出的河道边线大致垂直,方向42度,长度42米,宽2.5米。
据安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副研究馆员申文喜介绍,出土遗物以陶片为主,器型有泥质红陶小口双耳壶、平底罐、三足钵,夹砂侈口深腹罐、直口罐(盂)等。夹砂陶器表面多有纹饰,有篦点纹、绳纹、之字纹等。出土较多红烧土墙体残块,多数上面有植物茎秆印痕。石器种类有石铲、石斧、石磨棒、石磨盘等。另有少量骨蚌器。
安阳是历史悠久的古都,从旧石器时代到近现代的历史遗迹遍布全市。安阳八里庄遗址是目前所知裴李岗文化分布的最北界,也是同时期豫北地区最大的遗址,填补了安阳地区乃至整个豫北地区新石器时代中期文化的空白,进一步完善了当地考古学文化发展序列。八里庄遗址考古新发现对于揭示豫北地区裴李岗文化地方类型的文化内涵与特征等具有重要的学术研究价值。(刘瑞朝)